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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慈食安办传〔2007〕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办各成员单位:

    夏季气温较高,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期,为确保市民夏季饮食安全,根据宁波市食安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品种

    各类熟食、小龙虾、冷饮、蛋糕、啤酒、白酒等夏季热销食品及餐饮环节的餐具卫生情况。

    二、检查重点区域

   食品加工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全市各菜市场及周边、超市、城乡结合部、农村密集点、快餐、夜排挡、中小饮食店、食堂等。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食品安全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做到不留死角。卫生部门负责快餐、夜排挡、中小饮食店、企业学校食堂等餐饮消费环节的检查;工商部门负责非法制酒售酒场点、批发市场、菜市场、超市、小食品店等流通领域的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对无证无照窝点的要坚决取缔,确保我市群众夏季饮食安全。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存在突出问题,会同当地工商、卫生、质监、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07年8月30日前报市食安办。

                            联系电话(传真):63801519。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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