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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08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一十七日

2008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这一宗旨,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巩固深化“三网”建设,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全面改善民生、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一、强化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党的十七大作出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战略部署,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改善民生的工作主线,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专门作出《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食品安全作为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和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促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加大食品安全保障投入,确保重点工作和项目的如期实现。要加强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和暗查暗访工作,促使问题的及时发现和整改到位。完善综合评价体系和手段,全面开展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镇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各地要及时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统一、权威、高效的组织协调作用。

二、巩固深化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是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创新之举和长效之计,要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拓展。大力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工作,本着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要求,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积极扶持连锁龙头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的建设,提高食品统一配送能力,农村放心店统一配送面达75%以上。努力推进连锁超市向行政村和中小学校延伸,放心店向较大自然村辐射,开设农村连锁便利店的行政村达到11000个以上。加大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力度,发挥“千万”工程的综合服务功能和示范效应,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探索“无店村”的食品安全保障问题。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要重心下移,突出乡镇、街道和村居组织的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分段监管职责,在各自监管环节内既要管有证有照的也要管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确需相关部门配合的,要明确责任主次,加强沟通协调,防止相互推诿造成的监管空隙和盲区。要通过信用体系建设、签订质量承诺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等措施,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群众监督网要在组织网络建设和监督作用发挥上下功夫,落实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加大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和“多员合一”整合的力度,加强人员培训,落实有关报酬。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举报投诉平台,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的新一轮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梯度推进的工作思路,今年全省要在30个县(市、区)和300个乡镇(街道)开展创建活动,同时争创6个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创建工作要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抓手,长效机制为保障,着力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省食安办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创建标准,制定出台示范县申报程序、验收细则和验收方案,同时调研提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各地要根据省级创建规划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制定创建实施计划,明确创建任务和对象,落实创建工作保障和经费。要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示范村居、校园、市场、街区、基地等创建活动,夯实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要巩固提高,并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经济社会发达地区特别是全国经济“百强县”、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要积极主动,先行一步;经济欠发达地区也要创造条件,开展试点。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职能,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创建合力。上半年,省食安办组织开展对第一批国家级示范县的复评验收,启动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县和省级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并于9月对第一批省级示范县进行考评验收。

四、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建设

按照中央的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必须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各地要把继续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作为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按照省食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目标要求,认真抓好各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完成年度任务。加大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执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和市场准入机制。稳步推进标准化渔塘建设和捕捞渔船卫生设施示范改造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初级水产品“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活动。全面推进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落实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责任,确保新开办应取证企业100%取证,应换证企业100 %换证。继续推广整合提升的“五种模式”,促进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方式、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百姓查询信息平台。全面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备案管理,加强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监管,严格进口食品申报和检验。完善流通领域重点商品准入制度,加大推进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的力度,积极探索食杂店的书式台帐向电子化台帐转化。严格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加强市场巡查,完善“四位一体”定性检测体系。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生猪屠宰场的规划整合,提升屠宰技术和屠宰管理水平。积极推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实施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扩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加大“五常法”管理推广力度。探索建立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卫生指导服务机制,规范农家乐卫生管理。继续开展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完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定期公布监督监测信息。按照省级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启动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加强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饮用水、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的监管。推进千万农民饮用水改善工程,着力解决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

五、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要遵循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重点抓好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基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政府部署,在全省范围开展农村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等“十小”企业质量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无证无照及证照不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整顿规范力度。强化监管,搞好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继续开展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进行水产种苗、海捕虾保鲜剂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监控,组织实施县城以上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检测。巩固深化食品生产加工业三年整治及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着力破解以鱼制品、茶叶和米面制品为主的“三无”食品加工点的监管难题。继续抓好豆制品、豆芽整治,力争全省县城以上实施区域“放心豆腐”、“放心豆芽”市场全覆盖。开展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活动。依法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瘦肉精”整治成果。以城乡接合部和取缔无照经营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农村食品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监管力度,组织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为重点,开展系列卫生监督专项整治“金箭行动”和校园卫生健康行动,着力抓好以农村餐饮店、快餐供应单位、“农家乐”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执法检查。切实搞好奥运食品专项检查,确保我省供应奥运食品的安全。按照《特别规定》和“四个一律”的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和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

六、扎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监管

严格保健食品市场准入标准,完善保健食品注册初审程序和注册申报等制度,规范现场检查工作,提高注册初审和企业申报质量,统一试验和检验工作标准。发挥省保健食品标技委作用,规范标准技术审查程序和要求,积极推进铁皮石斛、珍珠粉、蜂胶等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提升我省传统特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建立全省生产企业监管责任网络,实行“一企一员、专人负责”的监管模式。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不安全产品的召回制度。强化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切实做好广告审查和省外广告在我省发布前的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全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加强广告发布诚信管理,探索建立违法广告的黑名单。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市场抽检分析评价工作,加大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抗疲劳类产品添加违法违禁药物保健食品的抽检和查处力度,抓好铁皮石斛、珍珠粉、蜂产品、五加皮酒等特色优势保健食品的整治规范工作。

七、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认真总结推广上一轮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试点经验,进一步加强以信用信息、应急管理、检验检测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继续抓好传统特色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县(市、区)要至少选择一个行业开展全行业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职能部门监管档案,建立食品召回和企业红黑榜制度。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全面构建省、市、县食品安全分析预警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95%以上。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力求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实时互联互通和共享,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全面建立省、市、县和重点乡镇四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尚未开展应急演练的县(市、区)要完成演练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加强乡镇、街道、学校和重点单位的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落实应急措施。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机制,建立网络直报系统。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以统一计划、经费和信息发布为主要内容的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建立“监督抽检、评价性检测和企业自检”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鼓励发展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加强食品标准化推进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开展食品监测评价分析和居民膳食调查,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指数,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八、广泛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按照《浙江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坚持“三贴近”和“五进”要求,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集中宣传、教育培训、文艺科普、知识竞赛、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宣传教育的常态化、阵地化和大众化。继续运用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式,不断创新形式和载体,积极占领农村和社区宣传阵地。推行中小学生饮食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饮食营养知识。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做好农村电影映前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公益片活动。加大食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适时编发常识手册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提高公民应急自救能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增强群众对假劣食品的鉴别能力。积极主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准确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宣传,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法》出台后的宣传贯彻工作,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管理的地方立法调研工作。

主题词:食品安全  工作要点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各市、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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